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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半年将公示一次文物犯罪案件数据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2-09-07  浏览次数:1569
核心提示:  近日,公安部、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出《关于印发〈公安部、国家文物局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〉的通知》:公安部刑
  近日,公安部、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出《关于印发〈公安部、国家文物局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〉的通知》:公安部刑侦局和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将联合设立“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协调组”,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通报、总结全国文物安全工作情况,分析研判文物安全形势,研究部署打击文物犯罪工作,督察、督办重大文物犯罪案件,协调重大文物案件侦办事宜,指导各地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。
  
  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适时选择文物犯罪案件高发地区,部署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,侦破大案要案,打击犯罪团伙,追缴涉案文物。
  
  “文物贩子”的信息将动态共享。有关部门将加强“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物犯罪信息中心”建设,实现全国各地公安、文物部门共建共享。“全国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”将及时汇集、统计和研判全国文物犯罪信息,将涉嫌文物违法犯罪高危人员纳入动态管控范围。
  
  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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